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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 吴明洁、庄兰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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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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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原创
作者:周燕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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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确定 吴明洁、庄兰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有关规定,经党组织培养考察,支部大会拟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 吴明洁、庄兰 同志入党问题。现将发展对象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10天,自 6 月 6日至 6 月 16 日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个人都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,以示对组织负责,便于调查核实。 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 年月 | 单位职务 | 列为发展 对象时间 | 1 | 吴明洁 | 女 | 1983.10 | 坂上小学学生中心副主任 | 2018.6 | 2 | 庄兰 | 女 | 1974.05 | 坂上幼儿园副园长 | 2018.6 |
举报电话: 86****03 单位: 武进区坂上小学 86****10 礼嘉镇党委组织办 坂上小学 党(总)支部 2018年6月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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